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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偉:“打工人”們,國家出手來救你了!

———— 發佈時間:2020-11-11   編輯:  閱讀次數:67 ————

兩天前,我在文章《關於螞蟻金服上市遇阻的幾點觀察》中,指出螞蟻金服上市事件的本質之一,是中國監管層開始加強對於大型科技企業的監管力度



果不其然,今天第二隻靴子開始落地:


1110日,市場監管總局就《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(徵求意見稿)》公開徵求意見。其中指出,平臺經濟領域壟斷協議主要是指平臺經營者、平臺內經營者排除、限制競爭的協議、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。協議、決定可以是書面、口頭等形式。



信息發佈時間是早上八點開盤前,隨即在港股上市的三家平臺企業開始跳水表演:


美團下跌10.5%,最低跌13.66%:



京東下跌8.78%,最低跌10.49%:



阿裡下跌5.1%,最低跌5.86%:




為什麼這則通知有如此大的威力?


與幾天前的小貸新規一樣,此次的平臺反壟斷徵求意見稿,對目前幾大平臺的一些“套路”操作做出了非常明確的禁令,這可能會在短期內影響到這些平臺的收入和商業模式。但是顯然,從長期來看,這些措施是有利於消費者,有利於保持消費者、商家和平臺之間的長期合作。

意見稿結合互聯網經濟的特點,做了很多具有創新性的規定,具體有哪些呢?下面舉兩個例子:


一:對 “二選一”、“大資料殺熟”等作出具體規定

在雙十一這樣的促銷活動中,平臺會對一些商家做出必須選擇某個平臺銷售商品的承諾,造成了壟斷效應,即所謂的“二選一”。“大資料殺熟”則是很多消費者發現,對於同一個產品,不同消費者看到的價格會有所不同,甚至相差懸殊。這是平臺方採用的一種“殺熟”策略。

意見稿對此做出了明確的定義——“差別待遇”:

(一)基於大資料和演算法,根據交易相對人的支付能力、消費偏好、使用習慣等,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; 

(二)基於大資料和演算法,對新老交易相對人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;

(三)實行差異性標準、規則、演算法; 

(四)實行差異性付款條件和交易方式。

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


一旦認定,則屬於違法。從意見稿的寫作來看,起草單位的確是對電商平臺有非常深入的研究。


二:明確了演算法共謀和軸輻協定等壟斷協定

平臺之間可能會利用技術手段,利用資料和演算法等達成橫向和縱向壟斷協定,即所謂的演算法共謀。

 

另外,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可能借助與平臺經營者之間的縱向關係,或者由平臺經營者組織、協調,達成具有橫向壟斷協定效果的軸輻協定。


意見稿對這些行為都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和約束,避免在市場上出現一家或者幾家平臺聯手壟斷,制定不公平的交易條件。

 

在我之前關於美團騎手事件的分析文章中,曾經指出美團騎手和程式師996問題,都面臨著類似的一個癥結:


單個勞動者在資方面前沒有議價能力。技術門檻較低的美團騎手固然如此,而即使是在程式師或者白領這些需要一定技能、門檻,局部供需相差不大,甚至供不應求的行業中,也一樣存在著 996 這樣的情況。 

 

為什麼市場因素沒有起作用呢? 

 

原因就是,單個勞動者在就業市場中,如同一盤散沙,面對企業是很難有議價能力的。兩個同樣求職的勞動者,會陷入“囚徒困境”,只能服從較差的條件,因為:“你不幹自然有人幹”。 

 

有人說,勞動者有選擇的權利啊,這家不滿意,換一家不就行了?但是在實際情況下,企業和企業之間,是非常容易就市場總體薪酬、規則達成一致的,而勢單力薄的勞動者,到哪裡處境都不會變化太大。

 

這就是壟斷局面對於“打工人”的不利影響。這次意見稿的出臺,也許有助於緩解這方面的問題。

是的,“打工人”們,不要以為這些規定、政策、法律和你沒有關係, 實質上和你息息相關,因為只有它們,才有可能改變企業的行為。


此次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,公眾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提出意見。